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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道/徐美惠傳道 2016.02.21

生命之道

約翰一書 1:1-6
1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
2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
3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
4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有古卷作:我們)的喜樂充足。
5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
6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
 
約翰壹書是寫於主後90年之後,當時耶路撒冷已經被毀,所以當時以耶路撒冷為中心的教會,分散到了小亞細亞以和周圍地區。
而那些曾親耳聽過耶穌基督在世上的講論、親眼見過耶穌基督在世上的作為、以及經歷過耶穌基督的弟兄姊妹,已經在基督裡滿懷著對耶穌基督的盼望離開了這個世界,所以當時教會裡基本上是第二代和第三代基督徒,他們對於信仰的了解,可能是從自己的父母或長輩聽來的,或是他們自己感性和理性的認識,他們對信仰的認識是從別人傳講而來的,和真實經歷過耶穌基督復活的那些長輩是不一樣的,因此當教會出現了一些異端和假師傅時,他們就偏離了上帝藉著耶穌基督傳達給每一個人的真理。
約翰寫這封書信,是為要把自己的經歷、自己對信仰的認識以及耶穌基督給他的啟示都告訴當時的教會。
 
約翰說到,我們在神的裡面,要接受生命之道,這生命之道是什麼呢?
『道』原文是希臘文Logos,就是約翰福音1:1『太初有道』的道,意思是『word話語』。
這裡的話語,並不是一般所說的『話』,而是『上帝的真理』,就是上帝的真理藉著耶穌基督完全地顯現出來,因他是從起初就有的,且是人所能見到、所能摸到的生命的道,所以『生命之道』不是一種理論,也不是我們對於一些事物的感性與理性的認識, V1『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約翰用四種不同的動詞用來見證這一位『生命之道』,證明祂並非如異端所說的虛幻的靈體,而是活生生、切切實實地『道成肉身』的,可以用感官感受的真實人物,因為約翰真正經歷了耶穌基督就是上帝獨生的愛子,在耶穌的身上,上帝的公義、聖潔、良善、慈愛、信實都完全顯現出來,所以我們若想要認識上帝,就必須藉著耶穌基督,只有在耶穌基督裡、用自己的生命真正地去體驗這『生命的道』,就是耶穌基督所顯現出來的上帝的信實、慈愛、公義、完全的良善,並使我們藉著認識耶穌基督而有全新的生命。
不過約翰強調:『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所以約翰想要傳的「生命之道」不是他個人的經驗,也不是他自己對生命的體會,他所傳講的是關於天父和耶穌基督的「生命之道」。
 
所以若要領受這生命之道,就要活出一個會說話的生命,一個能顯現神的榮美、表達神心意的生命,讓別人看到我們的時候,就知道我們是有耶穌的生命,我們身上的生命之道,是來自於上帝,是藉著耶穌基督在我們的身上所成就的生命。
傳道,傳福音就是在傳這「生命之道」,我們從別人聽到的福音,是從耶穌之後一代又一代的門徒所傳下來的,在傳福音的同時,我們用自己的生活證明這道可以改變人的生命,透過生命改變的見證,我們再去帶領人進入這道。
 
新約中約翰福音及約翰壹書之間有密切的關係,約翰福音1:6-15紀錄三個為生命之道見證的人:
1        施洗約翰
1:7一9這人來,為要作見證,就是為光作見證,叫眾人因他可以信。他不是那光,乃是要為光作見證。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施洗約翰他見證的內容強調一件事,他不是「道」,而是在他之後要來的。
2        耶穌
1: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耶穌透過成為人的樣式,活在人中間,耶穌透過他在這世界所活出來的生命,將上帝顯明出來,耶穌其實就是將「道」活了出來。
3        作者約翰
1:14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意思是他們這一群跟隨耶穌、見過耶穌基督榮耀的人,發現其實上帝的獨生子耶穌將天父的榮耀表明了出來。
施洗約翰見證說「道」要來了、作者約翰說這「道」是真的,而耶穌則是把「道」活了出來,他們透過文字、言語以及自己的生命,讓別人明白他們所認識的信仰,他們都在為「道」作見證,那一個對你的說服力最大呢?我想大家的答案應該都是耶穌,因為耶穌把「道」活了出來,祂也讓人經驗了「道」的真實。
 
我們要如何用生命來見證這道呢?
一、          經歷這生命之道
約翰說這個「生命之道」是他所經歷的、曾經看見、曾經聽見、曾經摸過的。
約翰在那裡經歷到呢?太4:21一22從那裡往前走,又看見弟兄二人,就是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他兄弟約翰,同他們的父親西庇太在船上補網,耶穌就招呼他們,V22       他們立刻捨了船,別了父親,跟從了耶穌。
那一天開始,約翰聽見耶穌的呼召,就捨下魚網和船,告別父親後,就跟從了耶穌。約翰與門徒看見主行了許多神蹟奇事,水變酒、五餅二魚叫五千人吃飽、瞎子看見、瘸腿行走,他們也摸過主,更是被主摸過,約13:5隨後把水倒在盆裡,就洗門徒的腳,並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乾,耶穌洗他們的腳,並用毛巾擦乾,這是約翰真實經歷的,他和耶穌生活在一起、吃在一起、真實摸過耶穌,他的生命被改變了,他從年輕火爆的「雷子」後來轉變成「愛的使徒」,這一群使徒也成為初代教會攪動天下的人。
弟兄姐妹,使徒約翰他們經歷過生命之道,讓我們想想信靠耶穌以來我們是否經歷到耶穌在生命中帶來的改變和祝福。
 
約翰說:「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有人說,傳福音就是「一個乞丐去告訴另外一個乞丐,哪裡有好東西吃。」當我們接觸到生命的主,經歷到生命的改變,就會大有動力的想去告訴別人這裡有好東西吃,因此很重要的是先有體驗,真實經歷到神的大能,就會想去傳。
若是我們有做不到的,而神幫助我們做到了,我們就會歡天喜地的想去傳講,我們是傳耶穌,不是傳道理,是為主作真實的見證,先決條件是耶穌曾經摸過你,要先經歷這生命之道。
 
二、          真實見證這道
V6『我們若說是與 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
在我們的生命中,很多時候在有意無意間會出現言行不一致,可能為了不當面得罪人,可能是為了打發眼前的麻煩,我們所講的話是一回事,但實際作為卻又是另一回事。
要傳這生命之道,我們的生活行為是非常重要,不是說我們要表現多好,像個聖人,而是我們要活在光明中,活出光明之子的身份,叫人知道我們是屬主的,是光明的之子。
沒有6號國道之前,若要去日月潭不是都會看見廣告牌『蜂蜜不純砍頭(砍蜜蜂的頭)』,多數時候我們都會當笑話說這句話,而真的見證是要見證真實的經歷、真實生活的表現,如果我們向人見證說『靠耶和華而得的喜樂是我的力量』,但我卻老是一臉憂愁,怎麼能叫人相信呢?我們所說的要和行出來的一致,這樣的見證才是具有影響力的見證。
 
三、          喜樂見證這道
約翰在經文中提到「要作見證」、「我們要傳給你們」並且說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的喜樂充足。」我們傳出去若要使人有喜樂,我們就要先有這喜樂,才能去感染別人。
不知道有沒有弟兄姊妹不喜歡聖誕節,有一陣子我常為音樂和戲劇事奉的同工禱告,因為聖誕季他們就會忙得不得了,我常想他們累了的時候會不會感受不到事奉的喜樂呢?
我也聽過有弟兄姊妹抱怨我們怎麼老是講傳福音呢?特別聖誕季節,每一週都禱告傳福音、每一週都講要去傳,好有壓力哦!
弟兄姊妹讓我們好好的想想,當我們向人作見證是因為我真的想別人跟我一樣同得這福音的好處呢?還是因為牧師、傳道要求我這樣做呢?我做認領新朋友是真的我想我的朋友有機會認識神,還是因為小組長要我交出名單呢?
服事神要喜樂,可是,怎樣才會喜樂呢?活在神的愛中就會喜樂;若是服事時不是活在愛裡,就會有苦瓜臉。
愛的生命是跟神、人、自己都在一個和諧的關係裡,讓我們服事得很痛苦的原因往往不是事情做不好,而是因為人際關係的挫敗和衝突,服事這幾年有時候有些同工因為一些關係挫敗的問題而離開都會令我感傷,多數都不是因為能力的問題,也不是沒有事奉上帝的熱情,但總是在關係中遇到瓶頸,不管是跟神或跟人,關係在事奉中是很重要的,有時候生命真的很討厭,不是碰到問題轉彎不撞上就好了,我們所傳的『道』是一種「關係」,包括跟神的關係、跟人的關係、跟自己的關係,這些關係不先修復,要把事工做好是不太容易的。
不要忘了見證是真實生命的呈現,是要把這道透過我們的生命活出來,若我們跟神、跟人、跟自己沒有好的關係,是很難有好果效的,當我們自己改變了,而後再去傳講這生命的道,就會帶出極大的力量。
 
「生命之道」是從上帝傳承來的力量,是能夠改變自己,也能夠影響別人的道,來4:12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
 
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祂的話像火能熔化人心、像大錘能打碎如磐石的硬心,祂的話是腳前燈、路上的光,能照明人前面的路,能指引人前面的方向,生命之道是人人都能真實經歷的,就像初代的使徒他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到、甚至用手摸過的,而這活潑常存的道,也要在我們每一個人的生命中發動,約壹1:2-3兩次提到生命之道『傳給你們,『傳』原文是宣告或宣佈的意思,這說明了蒙恩的人是有責任的,我們要把我們所領受的生命之道繼續去傳,主耶穌不是虛構的人物,因為祂確實被人的耳、眼、手所查證過;也絕不是受造之物,因為祂從起初就已存在。約翰傳生命之道,是要叫他們因信耶穌基督得以進入上帝的家,成為上帝的兒女,使他們與約翰和所有信徒相交,也與上帝和他的兒子耶穌基督相交,這就是他充滿喜樂的原因,盼望這也成為我們的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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