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要傳遍天下/杜明達牧師 104.08.03
由 基督教中國佈道會 台中思恩堂中區, 在 2015/8/12 下午 12:41
福音要傳遍天下
林前15:1-8
1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又靠著站立得住,
2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
3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
4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
5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
6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卻也有已經睡了的。
7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
8末了也顯給我看;我如同未到產期而生的人一般。
一、 福音是什麼?
一個跟隨耶穌的人,接受福音的人,他也是一個傳福音的人,福音是什麼呢?
林前15:3-4:「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耶穌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
這是福音的內容,說明因著耶穌在十字架上的代死,叫普世的人可以得著福音,也就是使凡相信接受他作救主的人,均罪得赦免。耶穌從死裏復活,正是使凡相信接受他為個人救主的人,都蒙神稱義而得神永遠的生命。
福音的核心就是耶穌基督,福音不是一本書、福音不是一部影片、福音不是一個說法、福音不是一個故事,耶穌基督2000年前道成肉身降世為人,在地上活了33年半,耶穌的生、死、復活、顯給我們看、升天、應許要再來,耶穌這整個活在我們中間,真實發生的生活就是福音。
二、 領受又傳
V3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
我們可以用各種方式傳福音,但無法替代的是耶穌基督道成肉身,活在我們中間所帶來的生命與見證,所以福音最重要的呈現就是真實的生活,生活真實的經歷是無可取代的,正所謂『吃好到相報』。
福音的開頭最好的是你的真實經歷,我們都聽過這樣的話,耶穌只有兒子沒有孫子,我們一定要經歷,有了經歷就去傳揚,每個人的經歷是又真實又深刻的。
過去沈保羅牧師講過『要相信耶穌』的道,他說如果你沒有相信耶穌,你來兒童主日學、來做禮拜,就算你在這裡坐了100年,也沒有辦法坐到天國去的,沒有相信,還是要去地獄的。
弟兄姊妹耶穌一定要做你的救主、你生命的主,接受耶穌你才有權柄做神的兒女,經歷耶穌對你的帶領,這基本的經歷若你有了,你就要去傳揚這經歷,傳福音最好的方法就是要把你的經歷在你的家人、朋友、同事、左鄰右舍,在那些你所認識的人中間活出來。
我們今天聽到智宜去菲律賓短宣,用英文講道,不是我們MTC有訓練英文講道,在台灣都沒用講過道的人去了菲律賓神用她講英文的道,這經歷就是她特別的生命見證。
我們都是神手中器皿,記得我去印度短宣,那時分享要先中文翻英文,再從英文翻印度文,有一次因為沒有英文翻譯,沒想到英翻印的當地同工,居然可以從中文翻印度文,看來不是我講道好,是翻譯的同工講道好,我只是道具啦!
大部份教會傳福音都是活動方式,所傳講的台下的人是你不認識的,但是若是你所認識的人,就更有影響力,福音對你的影響,你的改變,認識你的人會看見的,也是最能知道的,那樣的影響才是更大的。
馬丁路德會把羅馬教廷的罪列出來,貼在教堂大門上徵求學術辯論,有一次,魔鬼如法泡製,魔鬼帶一大卷的紙來見路得,兩面滿了字句。
馬丁路德問:『這是什麽? 』
撒但回答:『這是你罪的記錄。』
馬丁路德一看,發現魔鬼所說確是真的,那卷上甚至寫下了一些自己已經忘了的罪。他不能不承認自己是個罪人。
然後馬丁路德問牠:『一切都在這兒麽?』
撒但顯出很有權威的說:『不只這些,還有呢!』
馬丁路德喊:『去!拿來給我!』過了一會兒,魔鬼帶了一大卷紙來給他,都是指證馬丁路德犯了許多的罪。『還有麽?』馬丁路德翻看以後又問。『有!還有一卷。』撒但這樣回答著。
很快的撒但又拿來了第三卷馬丁路德的罪狀。魔鬼以為馬丁路德很害怕或內疚得想自殺,然後牠聽到馬丁路德說:『是,這都是我的罪狀,還有嗎?都拿來!』『沒有了,都在這兒。』撒但得意的說。
馬丁路德很鎮靜的走近書台,用筆醮了紅墨水,翻開一切卷子,寫著說:『神兒子耶穌基督的血,洗淨了我一切的罪。』魔鬼看見,就充滿了怒氣和挫敗,離他而去。
要帶自己家人信主是最不容易的,所以弟兄姊妹你一定要知道你是孩子最好的主日學老師。
我的爸爸是我帶信主的,但真的是不容易的,要對爸爸說【你是個罪人】,哇!好大的胆子,翅膀硬了。
我爸爸是高中中文老師,深受儒家思想影響,對人溫文有禮,充滿學問、出口成章,要跟他談福音真的不容易,但感謝神的恩典,當時有一個『天門』的節目,是寇世遠監督主持,他講道也是充滿學問,我的爸爸非常欣賞,我的爸爸最不能明白的有關『復活』的事,有一次寇世遠監督說:『什麼都有可能,如果有神,有什麼不可能呢?』,這改變了我父親的想法,那年過年我帶了我爸爸信主了。
若要說我爸爸從我身上看見什麼?那就是一件事,我從小脾氣好、肯做事,但就是最不會講話,但這不會講話的人居然做牧師,有什麼不可能呢?這不是神蹟嗎?
所以認識你的人,就了解你,就會看見你有了神生命的有什麼不一樣,這就是最有力的見證。
三、 沒有傳的怎能聽見
羅 10:13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羅 10:14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
凡求告的就必得救,要求告就需要先有相信,若要信就要聽見才能信,揚要聽見就要有傳揚的人,要傳就要有奉差去傳的。
所以我們要去傳,基督徒與不信主的人之間要有我們去傳,他們才有機會可以選擇信不信,若未信主的人沒有機會去選擇那就是我們的責任了,那就是我們的問題了。
落後地方的人他們不是都是笨的,是因為沒有機會受教育,他們要的是有機會。
有人我們可能跟他認識幾10年了,我們可以跟他什麼都聊,但就是不跟他聊福音,有一天他要問我們為什麼?為什麼你不講,你一定要把『機會』給他,不講是我們太殘忍了。
傳福音是開啟人可以信耶穌的機會,你的家人、朋友、左鄰右舍…你要姶他機會,沒有傳的怎能聽見呢?